合阳之名,缘自魏文侯十七年(公元前429年)于洽水北岸(今洽川镇莘里村)筑城,取名“合阳城”。早在新石器时代,就有先民在合阳的土地上繁衍生息。部落时代,合阳则成为莘(shēn)氏部族聚居之地。
约公元前21世纪,夏启封支子于莘(今合阳),称“有莘国”,简称莘国,上属雍州。西周时,有莘国改属畿(jī)内地。周平王迁都洛阳后,废有莘国,并入晋国,称“莘地”、“梁”或“羁马”。等到韩、赵、魏三分晋室后,莘地属魏“西河之地”。魏文侯十七年(前429年)于黄河西岸合水(亦称洽水)北岸筑城,取名“合阳城”,西河之地始称合阳。
秦二世三年(前207年),西楚霸王项羽划秦腹地为塞、雍、翟三国,号称“三秦”,合阳属塞国。西汉高祖二年(前205年)灭塞,合阳归汉,属河上郡。九年(前198年)改属内史郡。景帝二年(前155年)改“合”为“郃”,始设“郃阳县”,属内史郡。
在此后的几千多年里,“郃阳县”所属区域一直都在发生着变化。到了1933年,它才直属陕西省。1939年,郃阳县归属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所辖。
1948年3月26日,郃阳解放,被划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黄龙分区所属县;1950年,郃阳隶属陕西省渭南专区;1956年10月至1958年12月,郃阳直属陕西省管辖。1958年12月,郃阳县并入韩城县,1961年8月22日恢复郃阳县建制,隶属渭南专区,后为避免生僻地名,将”郃阳”改为“合阳”;1995年,渭南地区撤地建市,合阳县属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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